紀念張俊浩先生 | 祭文

作者: 發布時間:2022年01月25日 08:48 閱讀數:

中國共産黨優秀黨員,永信贵宾会教授、博士生導師,著名民法學家、法學教育家張俊浩教授因病于2022年1月22日上午8點在京逝世,享年78歲。

驚聞先生逝世,學界同仁、法大學子、相關組織與各大法學院所紛紛表達哀思,并回憶先生的學術思想、與先生的交往點滴。我們将千字祭文與短篇追思、唁電分别整理,分三篇推送。此篇為祭文。


沉痛悼念張俊浩教授

孫憲忠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

獲悉張俊浩老師去世,我的心情完全可以用萬分悲傷來形容。張老師不僅僅是我情感上的師兄,而且也一直是我志同道合的學術摯友,我們兩個在法學,尤其是在民法科學性、體系性上的衆多看法都是完全一緻的,他寫的民法學原理一書,我看過幾遍,深受啟發。該書和我所接受的民法原理一脈相承,因此我們看書說話總能形成共識。他在多個場合提到我的名字,并對我提出區分原則、重振物權行為理論、改造更新中國民法學體系的努力給予了無保留的支持。我們兩個連同他的夫人到青海等地講學,一路上兩個人有說不完的話,在民法基本理論上的看法完全契合,而他對中國民法的立法和實踐現狀的看法包括批評意見,都非常深刻,非常有見地,我認為也非常準确,從中獲得大量教益和啟迪。可以說,張老師的學術思想,不但深刻而且非常系統,和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以來那種碎片化、随意化的主流觀點,或者一些人津津樂道的多數人觀點,形成十分鮮明的對照。我一直認為,他才是中國民法學界真正的标杆人物。之所以說我們兩個是師兄弟,是因為他這樣定的,原因是永信贵宾会最早招收的民法研究生是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民法室答辯的,學位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的學位。我們的導師是一樣的,所以他從來沒有把我當作外人。而我也把他當作至親好友。他很少參加博士論文答辯會,但是我邀請他,他每次都到,而且他對我們研究室博士生論文的評語非常準确細密,我們這裡的學生提到他,都是敬佩不止。他的個性很強,對學術問題一直是快人快語,一語中的,常使某些人心頭不快。然而他的志趣隻在學術,雖然社會知名度不高,但是在民法學界這個範圍内,可以說他是最受愛戴與敬仰的人!前幾年他夫人去世,我也曾緻以問候。聽說他這些年生病,一直有學生親切照顧,我以為施仁得仁,頗感安慰。我的每每問候,也都一一送到。今日兄長離我而去,心疼難忍!願天堂無病痛,兄則長留我等心間矣!

                                        孫憲忠   敬挽

2022年1月22日

吾師吾友張俊浩

徐國棟 廈門大學法學院

今天驚聞張師駕鶴西去的消息,微信群裡悼唁帖子紛紛,我受張師之恩深重,不著文悼念良心不安。遂整理我已發表的作品中受張師影響的情況,以說明他的學術貢獻,并另外說明他影響我人生的兩個行動。

張老師成為“吾師”,是精神上的,我從1984到1987年在法大讀民商法碩士,導師是江平教授,陳嘉樑教授協助指導,張老師未當過我的導師,但我深受其影響,而且是在離開法大之後,可以說是張師的私淑弟子。

影響還是通過張老師主編的著名的《民法學原理》達成的。影響點至少有三。

其一,人前物後的民法對象理論。1991年《民法學原理》出版前,我國流行的是民法先調整财産關系,然後再調整一點人身關系的理論。張老師在他主編的《民法學原理》中,旗幟鮮明地将民法定義為“調整社會普通成員之間人身關系和财産關系的法律規範系統”,[1]并将這一定義貫徹于該教材的結構設計,從而把被颠倒了的人與物的關系又颠倒了過來。後來,我接過張老師的人文主義旗幟,倡導人前物後的民法對象理論,最終在2017年獲得《民法總則》接受,并成為學界通說。現在,人們往往把人前物後的民法對象理論的創見功勞算在我的賬上,實際上,這個進項應進入張師的賬戶。

其二,市民社會的民法存在條件理論。張師在其《民法學原理》中這麼說:“羅馬法視私人平等和自治為終極關懷,對于權力猖獗抱高度的怵惕之心,以緻試圖用公法私法的‘楚河漢界’去阻隔”。[2]此語包含市民法就是市民社會與政治國家間的屏障的意思。此等意思我接過來發揮之,完成《市民社會與市民法——民法的調整對象研究》一文,此文表達了自由主義的民法觀,影響很大,今天的統計是被引334次,下載4089次。但它是張師民法思想的衍生品。

其三,主體性要素作為人格權的客體論。我認為“主體性要素”這個概念是張師創造的,張師用來指人之所以作為人的要素或條件。[3]靠這個概念,繁雜的人格權客體就被統合起來了,這對于推進人格權理論的發展很有意義。我在自己的人格權研究中始終采用張師的理論。

說“至少”,表達的是不全面的意思,我的主觀觀察的意思,遺漏肯定不少。記得張師在寫作此書是口口聲聲要搞“類型化”,此語當時還不是大家都說。張師是這方面的推動者。  

張老師的作品不多,按照現在的評價标準處在不利地位,所以有一些這方面的煩惱,但他引領民法思想和先進方法論,站在前沿召喚包括我在内的後人跟進,所以,理論貢獻并不小。

說完了“吾師”張俊浩,現在說“吾友”張俊浩。他做了兩件事影響我的人生。

其一,讓我當司法部的統編教材《民法學》總論部分的作者。那是在1993年許,司法部召集五大政法學院的民法老師編教材,法大派了張師,中南政法學院派了我。分工的時候,最有思想性的總論部分非張師莫屬,因為當時他主編的《民法學原理》已名震天下了,其中總論部分的創新性光彩照人,但張老師一把推薦了我寫這一部分,理由是法大決不會用司法部的教材。張師的威望很高,他的推薦成了決定,我由此向民法總論專家方向發展,而當時我隻對民法基本原則問題有些研究。我深知張師對我的提攜之意,也感念世上也有人能如此。在法大求學的後期,張師擔任民法教研室主任,也許他肯認我的研究潛力,不時讓我參加教研室活動,不讓我有學生感覺。所以,從那時起,我就把他當作“吾友”。我入職中南後,張師有次來武漢參加法大在職生答辯,還安排我當答辯委員,一來見個面,二來讓我賺點小錢。我們相談甚歡,感知張師還頗通電腦,教我bios怎麼回事。

其二,張師是我入職廈大的推手。那是在1999年許,我在一個場合見到張師,閑聊中說到自己向往大海,不料張師與我談完後就到廈大參加司考出題,見到法學院廖益新、柳經緯等當家的,轉述我的藍色情結,不幾天,廖、柳兩教授就出現在武漢與我一起吃自助餐,車輪一旦啟動就停不下來,我就在一年後成了廈大人,一幹就是20多年。廈大、廈門都是好地方,冬天不凍手凍腳,而且薪酬也很好,食堂裡海鮮吃到撐。所以,我很感謝張師當年的那麼一推。這一“推”,算是朋友“推”,所以寫在“吾友”部分。

這一推後,很久沒有張師的消息。去年有微信友在群裡發帖表揚張師學問人品,我轉載之,附言“想張師了”。不料再次聽到的張師消息就是噩耗了。

嗚呼!人生就是“我”與“他者”的碰撞地,多數人“碰撞”了,根本無印象或忘了,少許人,“碰撞”了,忘不掉,念他好。張師屬于後者。

至此張師仙逝之日,草成此悼文,寄弟子情、朋友情于紙間也!

嗚呼哀哉,張師張友尚飨!

2022年1月22日于胡裡山炮台之側


[1]參見張俊浩主編:《民法學原理》,永信贵宾会出版社1991年版,第3頁。

[2]張俊浩,前引書,第2頁。

[3] 參見張俊浩,前引書,第5頁。


追憶“大同學”-張俊浩


永信贵宾会民法研究所 鄢一美


1月22日清晨,接到慶育的電話:“張老師走了”。知道這一天會來,然而還是不能接受。想寫點什麼,多次拿起筆,又放下,思緒萬千,往昔像過電影一樣曆曆再現。
和張俊浩老師相識于1979年,他是法大複辦後的第一屆研究生,我是第一屆本科生。由于本科俄語教學有點兒淺,我申請插班進了七八級研究生俄語班,選擇和張老師坐同桌,随後一起上課,一起經曆大大小小的階段性考試,就這樣我們彼此成了“大同學與小同學”,由此也開始了和這位“大同學”長達幾十年的友情。
82年張老師研究生畢業,留在了法大民法教研室。83年我大學本科畢業,留在法大人事處。由于想從事教學工作,一直未去人事處報到。正在我苦惱躊躇之時,張老師說:“來民法吧”。于是這位大同學帶着當年我這個羞澀、腼腆的小同學,一一拜見了當時民法教研室的領導:江平老師、張佩林老師、巫昌祯老師、任國均老師等其他老師。在張老師這位貴人的引薦下,我進了民法教研室,和張老師成為了同事。從此也改變了我的學術命運。
在民法教研室,我們一起上課、備課、讨論問題、研究教學,漸漸成了無話不談的摯友。在生活中,我和張老師一家也是朋友。張老師的夫人梁大姐熱情好客,喜歡熱鬧,我和教研室的劉蘭老師常常被梁大姐叫去吃飯。張老師對美食頗有研究,做飯廚藝了得,每次我們去張老師家,梁大姐負責聊天,張老師在廚房颠勺烹饪,一桌美食出鍋,配上講究的餐具,大家舉杯暢談,真是一段難以忘懷的美好時光。
90年,張老師開始籌備撰寫“民法學原理”,他多次邀我寫作其中的某部分。由于當時我忙于出國研究生考試,後來又在語言學院預備系學習,分身乏術,婉言拒絕了張老師的邀請。雖未成為其中一員,但是參與了張老師寫這本書的“嘔心瀝血”過程:張老師為這本書的體系、結構、大綱、大小标題、每個段落的措辭,甚至每句話的取舍,反複斟酌,一絲不苟認真到極緻。經常因為一個問題、一個概念的形成,張老師都會和同仁切磋很長時間。記得對于知識産權能否進入這本書的體系問題,張老師曾經和我們反複讨論,因為當時的民法學教程幾乎還沒有将知識産權納入民法體系的先例。但是張老師認為知識産權本就是民法的體系部分,是重要的财産權,怎麼能不放進去?因此,這本書也是當時第一個把知識産權納入民法體系的著作。必須承認,我對民法的最初認知、喜好,對民法精神的深入骨髓的理解,對學術的一絲不苟、嚴謹、不驕不躁,都得益于張老師潛移默化的影響。張老師主編的《民法學原理》之所以今天仍是幾代學生必讀的經典著作,我深有體會。
91年,我去莫斯科大學留學,張老師常和我有書信交流。擡頭總是“小鄢小同學” ,落款卻總是稱自己是“大同學張俊浩”。今天翻出這些書信,看着張老師熟悉的有性格的筆體,感慨萬千。
95年,我留學歸國。張老師當時主管教研室研究生教學,那時也是在職研究生不經入學考試,而通過寫論文答辯即可以拿碩士學位的開始階段,張老師邀我參與答辯。兩次過後,我和張老師談了我的想法,我說,在莫大讀研期間,我的導師總是和研究生強調民法學科最不容易學,能考進莫大民法的學生,不都是能順利地從莫大民法畢業的人。而且在莫大每年的研究生答辯都有學生不通過。可是咱們這種答辯,你好,我好,大家好,答辯全部通過,皆大歡喜,吃飯慶祝。這算什麼,這是對民法科學的不尊重。張老師聽了我的想法,沉思良久,後來他說“咱們進行研究生論文答辯改革!”,從那以後,法大民法教研室開始了嚴格的碩士研究生答辯制度。老師們仔細地閱讀論文,提出尖銳問題,學生們認真準備,論文、答辯質量均大大提高。盡管當時我們這些老師被學生稱為答辯的“ 殺手”。但是學生們都說通過研究生答辯獲益匪淺。
張老師非常注重民法體系的教學和研究。他總說,一個民法教師如果不能通講民法,就不能理解民法體系。民法不講50到100遍,就不能真正弄懂民法,因為每講一次,就會發現新的問題,就要完善體系。正是在張老師的影響下,我們法大民法教研室的很多老師都能通講民法,在民事立法中,也非常注重民法體系的研究。
張老師退休後,由于身體的原因,漸漸減少社會活動,我們相互間的來往也少了,但是大家相互惦念。有時張老師的電腦出了問題,也會來我家,讓我先生幫助修理,更換零件,這時我和張老師又會開啟久違的聊天模式。
張老師第一次腦梗後走路不穩,每次見到他,我都禁不住跑去攙扶,并建議他用手杖。張老師極其要強,執意不讓我攙扶,也不願意用手杖。再後來,随着病情日益加重,才不得不用手杖助步。張老師和疾病頑強鬥争多年,不論烈日當頭,還是數九寒天,他都堅持每日出門鍛煉。有時天氣很冷,見張老師還在堅持室外活動,我跟張老師說,天太冷了,今天别走了。張老師輕輕地回答我:“不走,就完了”。每次見他步履蹒跚,但又堅持邁出每一步的消瘦背影,心裡非常心酸。
和張老師交往多年,他呈現于我面前的更多的是陽光一面,不希望也不願意讓我看到他的病痛和無奈。記得有一日教研室的靳文靜老師給我打電話,說張老師暈倒在郵電大學,旁邊沒有認識的人。我和我先生立即驅車前往,當即給張老師叫了救護車,但是他執意不去醫院,連連說隻是一時的低血糖,現在已經好了,必須回家。我們把張老師送到家門口,我本想給張老師煮點稀粥,他堅決不讓我幫忙,我當時還說,張老師你怎麼和我這麼見外?再過一個月,張老師給我打電話說,你梁大姐走了。這時候我才明白,張老師那天執意不去住院,也執意不讓我到他家幫忙的原因。他是要回去照顧重病的夫人,也不想讓我看見梁大姐病痛的模樣。梁大姐去世的那天晚上,我和先生去張老師家安撫,張老師反安慰我說,你梁大姐終于擺脫了病痛,不再受罪了。
我和張老師從同學開始,到同事,到朋友,更多的他是我的良師,是把我領進民法大門的益友。我們有過推心置腹的交談,有無私的幫助,也有不客氣的指責和批評,甚至有激烈争辯後的不理不睬,但是我們深知彼此的性格,永遠都是各自心中的“大小同學”。
深深地懷念,沉痛地哀悼張俊浩老師!

永信贵宾会民法研究所    鄢一美


杭城憶大隐

張谷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

“當歡樂消逝以後,世界将回歸寂寞。所有的回憶依然清晰,我如何能夠讓受傷的心平靜。”驚聞張俊浩先生去世的噩耗,姜育恒的歌曲的旋律便萦繞不去。回憶中隻有一書、一面。

2020年夏秋之交,中國人民大學朱虎教授微信我,他在幫助王利明老師收拾辦公室的時候,發現一本張俊浩老師主編的《民法學原理》初版本,扉頁上钤有我的印章,問我如何處理。結果這本書又重新擺放在我的書房裡。

九十年代初,攻讀民法碩士時,經濟上不富裕,毅然決然買下的這本書,不負衆望,給大陸民法學注入一股清流。該書注重體系,講究方法,上接傳統,下開新篇,誠為一本潛心之作。1993年北上攻博,該書也在書箧之中。九六年留校後,一次利明老師到我宿舍談事兒,攜是書而去,用供參考。後來我也買到修訂過的新版的《民法學原理》,包括黃色封面的和分裝上下冊的兩種版本。未曾想到的是,散在外面的初版本,在十多年後“失而複得”,中間不知道多少學子已受此書嘉惠,步入民法學的殿堂!未曾想,書是失而複得,人卻是失而不可再得!

該書七十頁注文中,提及1984年10月25日的《民法總則草案初稿》凡6章83條。這條信息不見于他書,甚至法工委民法室同志編輯的曆次民總草案中也未有收錄,張俊浩老師是江門弟子,想必是見過原件的。于是,去年特委托《法學研究》的馮珏代向其師俊浩先生問詢。可能張俊浩老師身體已經不好,難以憶及。斯人已萎,更向何人請教?

至于和張俊浩老師的一面之緣,大約是在2005年。我國台灣地區政治大學蘇永欽老師自1999年訪問大陸後,2005年在清華大學訪問,居停期間,撰寫有關物權堆疊的論文。論文在清華報告時,請張俊浩老師和我擔任評議。說真的,作為年輕教師,能有這樣的機會向海峽兩岸兩位前輩學者學習,真是榮幸之至。蘇老師在海峽的那一頭,不能常來,實屬情理之常。張老師雖常在北京,卻也難得見到。為什麼呢?一來,張老師熱愛民法,發願要對民法各部分詳為研究,連親屬繼承也不放過,甚至在校内校外講課,主動要求講知識産權,其律己之嚴,可見一斑。二來,張老師不喜喧鬧浮躁,隻是靜心研求,各種大大小小的所謂“學術”會議,難覓其蹤影。所以,這次的清華之約,更令人珍惜。那天,張老師的發言,已不大記得,隻記得他談到目的和過程控制、立法目的和目的實現之間的關系。

我和張俊浩老師的交往隻有這一書、一面。人生奇妙之處在于,有些人日常交際無數,卻毫無感覺,但有一種人雖隻一面之緣、一語之接,便能在你的心湖激起久久不止的漣漪。我想,張俊浩先生就是屬于後一種人。

“民法學界之大隐  青年學子之良師

張俊浩先生千古!”

後學張谷 泣拜于錢江之濱

2022年1月22日


泣别恩師


馮珏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


老師走了,還是父親走了,我已經分不清楚。

2003年冬天,父親走了,腦海中留下的最後一刻,是當年10月他送我上火車時的背影。我在家中悲泣,國輝師兄得知,把這件事情告訴了老師。數月後,我返京考博,老師一看到我,就給了我一個極為溫暖的擁抱。我和現在一樣哭泣,但當時感受到,父愛未曾遠離。

去年4月,我帶着自己剛完成的書去找老師,我期待着膽怯着,可是老師說他已經無法讀專業書了。老師花了好長的時間、費了很大的力氣跟我說,當年那個擁抱,就是把我當作他自己的孩子!其實我何嘗不知、怎會不曉?但是聽後我卻很傷心,因為心中有一種不祥的感覺。

老師将我引入了學術之門。是老師帶我第一次走進社科院法學所的大門,這個我日後學習和工作的地方;是老師推薦我師從梁慧星老師讀博士,指引我前進的方向;是老師讓我結識了楊華老師、劉春田老師、金渝林老師,讓我從諸位老師日常的辯論中學會思考。當時羞澀的我,跟着老師參加學術會議,不敢發表任何意見。但是老師總會問我,你有什麼看法?你難道不想發個言嗎?老師說我太乖,所以總是鼓勵我表達自己的想法。

于我而言,老師總是和藹可親的。2001年碩士一年級,老師給我們上民法總論課,我習慣性地坐在第一排。老師的第一節課,就給我們提了無數的問題,讓我們本以為了然的民法總論,變得那麼模糊。課間,老師問我,願不願意跟他讀碩士,我内心無比激動但可能是漲紅了臉小聲地回答“願意”。那一屆老師帶了五名碩士。我們第一次去六号樓見老師,老師說做他的學生,首先要立規矩。雖然老師與我父親同齡,但第一條規矩就是不能有任何男女關系,此乃首要。第二條規矩,是不能有任何金錢往來,凡是老師和學生一起吃飯,必須老師花錢。第三條規矩,是知識産權要明晰,學生不能抄老師的,老師也不能抄學生的,且不得做拾人牙慧之事。不知道同去的同學是不是覺得老師太過嚴厲,後來都不太敢去找老師,但我幾乎每周都去六号樓聽老師海闊天空。老師會說他看了什麼書,哪裡有些什麼名人典故,京劇有些什麼流派,或者誰的文字水平高等等,具體内容雖記不得了,但這是我一周中無比快樂的時光。老師還會招待我各種美味可口的零食,雖然他有糖尿病,不能吃甜食,但還是會給學生準備。

老師一生傲骨,隻向真理低頭,不阿谀、不谄媚、不折腰,按自己的學術标準和道德準則行事。2003年,老師退休之際,把我們五個尚未畢業的學生全部轉到其他在職老師名下,但繼續指導我們完成論文。我因為是年回家奔喪,回京後考博,碩士論文是在最後時刻完成的。老師第一時間看完後,對我說,沒想到你能寫出這個水平。老師這麼說,或許是為了鼓勵我,或許是怕我當時心情低落,總之聽了老師的話,我在那半年完成了“壓縮式成長”。

對老師而言,我們永遠是孩子。即使我現在已經有了孩子,老師還是會關心地說,養孩子很辛苦吧。那幾年,因為我身體出過點狀況,老師有些擔心,如果打電話隔得時間長了,他就會問最近身體好不好。這種牽挂、這種溫暖,沁人心脾、感人肺腑。去年4月那次與老師長談,他雖說了很多,但是表達意思已經不是十分清楚,但是老師心裡想說的,我都明白。

老師一生潛心學問,追求真理,從未停歇。第一次腦梗後,老師無法行走,在北醫三院運動康複科重新學習走路,他便對走路這個動作開始了細緻的分析和研究。老師在詩詞歌賦戲曲方面均頗有造詣,可惜我完全是門外漢,難叙一二。老師推崇陳寅恪,《隋唐政治制度史》和《柳如是别傳》,都認真研讀。老師讀哈耶克系列書,更是要達到收放自如的地步。他曾經說過,哈氏所謂“自生自發的秩序”,實乃民法學的根基,這也是老師堅持認為民法隻是裁判規範的原因。因為沒有人設計,所以這個法秩序應該是自發形成的,是每個人在社會中潛移默化地習得的,所以隻需要裁判規範使裁判者據以定分止争。

老師畢生都在思考民法學的基本理論問題。他對法律行為與合法行為關系的思考,區分了作為規範的法律行為和作為法律事實的法律行為。他在對占有作出重新思考的基礎上,重做了物權法理論。他為了構建知識産權總論,提出了“知識産”的概念,并且對信息論抱有濃厚的興趣,期待哲學上的突破能夠給知識産權總論的構建帶來契機。為了構建民法學理論體系和知識體系,退休後他鑽研法理學、民事訴訟法學,因為這些都是民法學體系的外在環境。老師常說,研究民法學,頭要頂在哲學層面,身體要放在規範層面,腳要站在法條層面,他自己正是這麼做的。

老師會不停地調整他的大綱。老師也要求我們在大綱層面思考和寫作。其實把大綱擴充了,就是完整的書。我曾經勸說老師把知識産權部分的大綱擴充成書,但他說總論部分還需要修改,遲遲沒有完成。老師的文字是很有文采的,難以模仿,何況我在知識産權領域并沒有下過苦工夫,所以也沒敢幫老師擴充。但願我能有機會完成老師的心願,因為老師一直說,知識産權是民法學中财産權的一個分支。

老師會不斷推敲自己的觀點和論證。一個問題,往往是隔了幾個月後,推翻了自己原來的觀點,再過幾個月,又把原來的觀點重新樹立起來。我從老師那裡看到的研究、學問和思考,是不斷地和自己較勁,是不斷地探求真理,是不斷的立證、駁倒、再立證、再駁倒。在老師而言,他無待于任何外在的評價,因為他可以自己對自己作出評價。但是老師對批評意見卻虛懷若谷。張谷老師曾經對《民法學原理》提出過不少商榷意見,老師特别高興,一直保存着這份手稿。老師捕捉問題的敏銳度、思考問題的深度和不斷推倒重來的勇氣與毅力,永遠是我努力的燈塔。

昨天晚上我從醫院回來,還心存僥幸,老師的意志力那麼頑強,求生意願那麼強烈,我心裡願意相信老師能過這一關。但是今天,老師真的走了。理智告訴我,這對老師而言是一種解脫。這幾年,老師和病魔作鬥争,實在是太累太辛苦了。但我還是忍不住感到回到了2003年的那個冬天……


學生馮珏

2022年1月22日夜


您予我半生教誨,我送您最後一程

——送别張俊浩老師

劉銳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法部

您對我的教誨,始于27年前研讀您那本千頁之厚的《民法學原理》。說實話,《民法學原理》不好讀,有的地方得逐字逐句地琢磨,硬着頭皮啃幾遍依然一知半解。好就好在這本書越讀越有味道,越讀越愛讀,幾十遍下來,也就略知一二了。在認識您之前,每每拿起《民法學原理》,總感覺作者是一位年逾古稀的老者,不僅是因為這本書語言表達的練達,更是因為您把民法學講成了修身齊家治國安邦的大道理。其實,今天送别您之後,靜心一想,當時您寫作《民法學原理》時,不就是今天我這個歲數嗎?

第一次見到您,是在1998年政法大學民商法碩士招生面試考場。您時而緊鎖眉頭連續追問,深邃的目光會讓整個考場窒息;時而面露笑容輕輕點頭,和藹的眼神給每個考生帶來自信。入學後才得知,當年民商法碩士報考人數近300人,最後隻錄取了13個。您主持的導師組堅持同等條件下錄取校外考生,理由是法大考生已經接受了法大老師幾年的面授,應當更優秀。或許正是導師組的這種堅持,才使我這樣的非法大人成為法大人。

第一門民法專業課,您沒有怎麼講民法,更多的是讓我們讀《古代法》《論法的精神》《政府論》《政府片論》《法的形而上學原理》等著作,并要求寫讀書報告,然後您來點評講解。我們不少同學對此不解,說這些書和民法有什麼關系?有的同學甚至抱怨說有些書讀都讀不懂,怎麼寫讀書報告?您知道後說:“沒指望你們都讀懂,我隻是希望你們堅定爬坡的勇氣,最高的山爬過了,以後就不怕爬山了。”慢慢地,我們懂得了您的良苦用心。是的,您就是我們爬山路上的領路人。

我們第一次相聚是在2000年,您講學到蘭州,您的夫人梁阿姨和女兒張楠随行。幾道甘肅地方風味菜、兩杯黃河啤酒過後,您講了很多過去的經曆,也分享了您的人生感悟。從此,我們之間又多了“西北老鄉”這層關系,我們兩家人也漸漸成為了常來常往的好朋友,您對我的教誨不再局限于民法學。二十多年來,您每年總給我兩、三次當面聆聽教誨的機會。

還記得幾年前,您突然打電話給我,說梁阿姨去世了。我既感震驚又頗感“幸運”。震驚的是,梁阿姨怎麼突然就去世了;“幸運”的是,我是您第一時間通知的人,這是您對我何等的信任啊!還記得您電話裡給我說您不想麻煩太多的人,隻告訴了個别人。

兩天前的1月21日,我接到了張楠的信息,說您已進入搶救室搶救。當天,我在搶救室外守候了一天,沒有等來您蘇醒的半點消息。深夜回家,當晚夢見您早上7點多離開了我們。淩晨醒來,大雪紛飛,趕到醫院,等來的是您永遠離開我們的噩耗,時間和我當晚的夢驚人的巧合。撫您未寒之軀,再次感受您铮铮鐵骨,悲恸之餘,又感“幸運”,能在最後為您燃柱香,送您一程,那是我多大的福分啊!

您予我半生教誨,我送您最後一程,這或許是我們今生的約定。您走了,您的《民法學原理》在瘋傳,您播下的民法精神已如星星之火。

敬愛的張老師,您安息吧!

劉銳

2022年1月23日夜


憶張老師


趙文傑 華東政法大學


昨天上午收到香香師姐的信息,說張老師走了,感到非常突然,因為前段還聽傳奇提起,張老師近期調養頗有起色,精神狀況也好許多,想着等奧運結束,疫情平穩後,再回北京探望,不想竟再無請益的機會。

在法大讀書的頭幾年,張老師主編的《民法學原理》是指定教材,也是當時為數不多分上下冊的大部頭。法大大多授課老師自有張本,隻字不提教材者不在少數。很多教科書在二手書攤上嶄新如初,但《民法學原理》顯然不在此列。回想當時初讀這本書的時候,也不覺得淺易,當中極少舉具體的例子,還有大段的鋪陳,譬如探讨市民法和民法概念的使用,權利概念的演變。印象最深的是,但凡涉及具體制度,必先下定義(概念),次提意旨,後分類型,構成要件和法律效果一一道來,層次鮮明,要言不煩。當時張老師似沒有給本科生開民法課程,雖無機會在課堂上聽其闡發書中内容,但并不妨礙感受作者的邏輯之美和嚴謹之風。雖流連于法大各位民法老師的課堂,但從未放下張老師的《民法學原理》。

轉眼到了大三,課表上突然出現了張俊浩老師的名字,但教的是知識産權法。第一次上課,走進來一位清瘦嚴肅、眉頭微皺、背部微駝的長者,一開始就約法三章,講明課堂紀律,然後就開始講解:要理解知識産權,首要明确其和其他權利的區别,即權利客體,為此,需釋明何為“知識産”…… 既新奇又熟悉,新奇的是别無可見的“知識産”概念,熟悉的是這條分縷析的感覺。哦,原來這就是傳說中的張老師。具體該如何界定知識産,已不記得。記得的隻是張老師廣博的知識和收放自如的授課,往往從一個點上衍生開去,提及周邊很多知識,正當我還在随其遐想,漸忘其始時,猛地又收回來,總以“剛才我是從這裡說出去的……”收尾。意猶未盡的同時,更歎服其驚人的記憶和對節奏的精準把控,換做他人,早不知道發散到哪去了。因為張老師,期末考試我第一次期待任課老師能巡考到我們考場,也是入大學後第一次非常迫切地想第一時間知道自己的成績。期末我的成績隻有70多分,班上唯一上90的同學後來走上了學術之路,雖然他後來研究的是分析法學,但始終感念張老師的課讓他從滿黑闆大括号下大概念、中概念、小概念裡,從層層相扣的推演中,體會到了法學是一門可以有精确思維的科學,從此他的生活裡不再隻有實況足球了。于我而言,還有一項收獲。張老師常在課堂上推薦朱慶育老師的課程,這也是我入學以來第一次在課堂上聽到任課老師推薦别的老師的課的,後來又在《民法學原理》的某個腳注裡注意到了一篇論文,名字是“權利的非倫理化:客觀權利理論及其在中國的命運”。期待張老師繼續開課的消息,但後來聽說張老師退休,不再授課了。遺憾之餘,走入朱老師的課堂,從此一發不可收拾。

二戰上了法大民商的研究生,拜入朱老師門下。一日,朱老師問我願不願意向張老師求教,平時也可以幫張老師跑跑腿,我立即答應了。第一次單獨見張老師前,心中忐忑,因為本科時張老師的威嚴仍曆曆在目。到了約定地點後,發現除了我,還有一名學長,名叫唐超,心中稍定。張老師開始就問我原籍何處,還能馬上說出鵝湖書院,我十分吃驚,以為張老師是同鄉,生起莫名的親切。後來熟識了,才知道張老師對很多地方的名勝人物了然于胸,甚至比當地人更了解很多地名的來曆。那次飯後,我們沿着小月河漫步,聽張老師海闊天空的漫談,直到華燈初上。後來,從沒跑過腿,每次張老師找我,都是問最近讀了什麼書,然後談談他最近的所讀所想,談的最多的是哈耶克。一般談好之後還有一次大快朵頤的機會,我第一次知道烤鴨除了挂爐的,還有焖爐的。在随張老師吃了一頓便宜坊後,全聚德就從我的美食清單上下架了。

退休之後,張老師雖在法大不再授課,但間或會在别的地方講授。如果授課地點近,就會喊上朱老師的幾個研究生,一起去聽。記得有一次,是在大鐘寺附近,張老師梳理了新中國的民法立法史,并且對民法究竟是裁判法,還是行為法,做了分析。由此,導出了結論:規範文件中的語言應是專業嚴謹的,而非以通俗易懂為目标。這可能和他之前閱讀和力薦的《十九世紀德國民法科學與立法》有關。

工作之後,返京的機會不多,每次必到張老師那拜訪。張老師除了問我的近況,也會談到他最近在讀的書,比如上次他說米塞斯的思想可能比哈耶克的更有穿透力,值得認真閱讀。同時,也會談及很多教學寫作的規矩。比如,每次本科考試命題之後,必要找信得過的研究生試做,然後根據結果調整題目的難易度。再比如,在編寫《民法學原理》時,每次都是和姚新華、劉心穩老師在一起商讨怎麼寫,有時候晚了,就幹脆在昌平住一晚;雖是主編作品,其實每一部分都凝結了幾位老師的心血。

今天,張老師就要遠去,但永遠不會離開我們,因為您的音容宛在,師道長存!


學生:趙文傑

2022年1月23日


憶張俊浩老師


鄭利娜


中午在同學群中驚聞張老師去世之噩耗,既痛又悔。痛老師之逝,悔自己之拖延,手機中猶留有老師的電話号碼,是數月前特意從朋友處索來,總覺得還有時間去探望。如今方知有些事是拖不得的。

張老師桃李滿天下,我可能是他諸多弟子中最不成材的那一個,或許他早已記不起我是誰。但于我而言,他卻是影響了我的命運、重塑了我三觀的那個人,至今仍時時覺得在他嚴肅的目光的注視之下。

最早知道張老師是二十多年前,因為他的《民法學原理》。其時我窩在一個十八線的小城,決心考政法大學民商法的研究生。信息不暢,宛若孤島,既無人指導,也無力去上輔導班。唯捧着一本淺綠封面的《民法學原理》翻來覆去地琢磨,看了不下二十遍,每遍都有新收獲。後來筆試成績總分挺高,但面試通知書注明是“自費”,據說是因為英語成績差一分不到60分。因為窮且無援,我當時幾欲放棄。但仍然硬着頭皮去參加面試了。

那是第一次見到張老師,他是主考,面容清隽且嚴肅,我無端覺得魯迅筆下的藤野先生應該就是這個模樣,除了沒有小胡子。宣讀完規則後他問大家有沒有疑問,我便提問為何面試之前便确定自費和公費、面試是要決定什麼?張老師回答說,他們這些考官并未被告知,也不認可,是否錄取、公費自費都要依據面試成績而定。我精神大振,面試時超常發揮,尤記得張老師在我答完後颔首微笑。收到公費錄取通知書時,我才知道那線渺茫的希望居然成了現實。這個變化委實改變了我的命運。

入學之後,他是我們的民法學老師。大約面試時我給人造成了“敏而善思”的錯覺,初時張老師很喜歡提問我。但非常慚愧,我很快就令人失望了。

我當時處于什麼水平呢?因為眼界狹隘,明明一無所長,卻自以為能明辨是非。同室作“主義”之争時,經常是我自己執一詞,一個頂仨地對噴。三個姐妹誨人不成,亦氣急敗壞,某次一起将我逼至牆角,我橫起拖把應戰,自以為真理在握,文鬥武鬥,都絕不退縮。年少偏執,一至于此。

猶記得某次張老師引導大家探讨“自然法”之奧義。我長篇大論發言,大意是:我懷疑是否有“自然法”的存在。法律是受經濟基礎決定的上層建築,有什麼樣的經濟基礎,就會有什麼樣的法律體系。拿現在廣為認可的價值,套用到奴隸社會,去塑造當時的法律體系,也未必有利于社會進步。沒有“該是什麼樣的”法,隻有“怎麼樣合适”的法。然後張老師讓全班就此進行讨論。我已經不記得讨論的過程和結果,但我記得他看向我時失望的眼神。

有同學說,“張老師是當年唯一讓我上課一絲不苟從不走神的老師”,很多人都有同樣的體會。他教書獨樹一幟,主旋律是邏輯和價值。尤記得他要求我們精讀一些書,例如《古代法》、哈耶克系列《法律、立法與自由》、《通往奴役之路》等,他花了很多時間跟我們讨論。他希望我們能做深入的思考。

很慚愧,年少時我并不熱衷于價值和理論的思考,尤記得一位嚴肅的師兄拍着我們案頭的小說痛心疾首,“别看這些《**.**.*》了,多看看古代、古代法吧!”

盡管如此,張老師的課仍然像漩渦一樣吸引我。他扯出一個線頭,引着大家往裡探索,現象後面的規律是什麼、觀點背後的前提是什麼、價值來自何處。像剝洋蔥,一層又一層地剝。每次上他的課,都覺得腦力消耗極大,疲憊但興奮。是從他那裡,我學會了深度思考,不再理所當然、天經地義地堅持什麼,凡事會思考為什麼、是什麼。

他教了我們多久,兩個學期還是三個學期?我已經記不太清楚。但是結束時,我感覺到了自己的觀念、思考方式、邏輯、視野已經有了脫胎換骨的變化。回想剛入學的自己,頗覺今是而昨非。

但更重要的影響,那些被張老師潛移默化到血液裡的價值和邏輯的影響,我在畢業之後才深刻感受到。

譬如“意思自治”。它成了我的育兒理念,按照他能力變化讓他自己決策、自己負責;它成了我的管理理念,培養他的能力、按照他的能力授權、讓他為自己的決策負責。它影響了我對家庭關系、朋友關系的處理,平等、放手、尊重自己的意願也尊重他人的自由。

譬如“探讨事物背後的邏輯和規律”,它讓我工作後能從一個領域跳到另一個領域,并且驚奇地發現這若幹領域的共通之處。當時被迫精讀的書、當時老師所講的某句話似乎休眠在記憶中,但是若幹年後在面臨某個情境時,它會忽然跳出,哦,原來是這樣啊!

但是我不敢去探望張老師。畢業後我過着非常庸碌的生活,就業、瞎忙、結婚、房子、孩子、養家糊口。我不愛搞理論思考,我沒發幾篇文章,我是個不成材的學生。我難以面對張老師嚴肅的目光。

直到最近這些年,随着工作經驗的積累、跨了幾個工作領域後的摸索,我忽然發現自己開始喜歡探讨理論和規律,用當年張老師所培養的思維方式。不隻是法律領域,雜七雜八,内控、集團化管理、職責流程和界限、多個目标的平衡等等。我仍然很少發論文,有的成為公司的某項課題,有的化為某項制度脈絡,有的是一些理念,通過内部訪談、交流、報告發散出去。我體會到了深入思考的樂趣。

再仔細一想,有沒有發文章,有沒有揚名立萬,張老師會在乎嗎?肯定不在乎。他自己就不追求。職稱、地位、論文、名氣、利益,以他的才學,如果想要都是唾手可得,但他并不熱衷。

張老師在意的是什麼?有次看到王小波一句話,“我對自己的要求很低:我活在世上,無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見些有趣的事。倘能如我所願,我的一生就算成功。”我心中一動,或許這也是張老師在意的事情吧!

這兩年我覺得終于可以面對張老師了,我想說,老師,我體會到思考的樂趣了,我願意做一些研究了,我也明白了“價值”有時比“實用”更重要。

張老師的地位和名氣我沒關注過。對我來說,他隻是張老師,傳道、授業、解惑的張老師。他讓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他是永遠的張老師。

張老師,一路走好!


學生鄭利娜

2022年1月22日


悼張俊浩先生


張曉晨 浙江财經大學


今天上午,宿舍姐妹告訴我,張俊浩老師去世了。我不敢相信,兩年前去看他,張老師還是好好的。再三跟姐妹确認,消息準嗎?然後朋友圈開始陸續刷屏,才不得不相信這是真的。好多的法大學子,即使沒有上過張老師的課,也曾受惠于張老師主編的《民法學原理》。我至今都覺得幸運,我讀書那年法大将這本書作為民法學指定教材。正是那本書給我打下的基礎,讓我樹立了最基本的學術品味。

我也是受惠于張老師的衆多學子之一。大三那年,聽說張老師要來教我們的知識産權法,當時真的是期待又驚喜:《民法學原理》的主編要來給我們上課了!就是那本特别驚豔的教材!至今記得,第一堂課,張老師給我們從物質和非物質的區别講起,跟張老師的課,真的是腦力激蕩。我真的非常幸運,一介本科生能得張老師青睐。記得張老師請我在教工食堂吃中飯,還遇到了帥氣的費安玲老師。後來才知道,帶完我們,張老師就退休了,我們真的是非常幸運的一屆。

本科畢業後我就出國讀書了,但不論是在賓大還是LSE,隻要回國到北京,我都會去看張老師。還記得那時旅行者雜志發了對我的專訪,我帶給張老師,老師珍而重之地收好。也記得張老師跟我說起他的得意門生,那時在德國讀博。更記得張老師鼓勵我走學術之路,記得他說的,現在都是網絡世界,不論你在哪裡,能寫出真正的好文章,都會有所成就。

後來我申請方老師的博士,需要教授推薦信。給老師家的座機打電話,是師母接的。那時才知道,老師正在住院。師母聽說我要申請博士,說這是大事,不能耽擱,她會轉達。讓我非常非常感動的是,老師人還在病床上,依然堅持幫我出了推薦信!我何德何能,能得老師如此幫助!張老師對學生的好,對學生的支持,真的是先生之風,山高水長。

跟随方老師讀博後,依然是和以前一樣,隻要到北京,我都會去看看張老師。最後一次見面是2019年11月,那是我拿到賓大博士後第一次回北京。那次電話裡,老師說他最近腿腳不便,走路需要人攙扶。我去老師家扶他下樓,一路遇到的老師都對他尊敬有加:“又有學生來看您啦!”由于老師腿腳不便,我們就近去了貴友。那時我怎麼也想不到那是最後一面!還記得老師叮囑我,找工作一定要去生源好的學校,記得他說北京的飲食。

寫到這裡,我已經忍不住想哭了。與老師相處的種種,真的是曆曆在目。也許傳承就是這樣吧,雖然當年我隻是一個小小的本科生,但是依然會記得老師的為人與風骨,記得老師對我的幫助。很多情感是語言無法表達的,真的隻能在心裡。


張曉晨

2022年1月22日


紀念恩師


吳香香 永信贵宾会民商經濟法學院


1月22日可能是北京今冬最冷的一天,大雪紛飛,寒氣逼人,這是老師離開的日子。

2000年我考入永信贵宾会,“張俊浩”這三個字對我來說是《民法學原理》封面上遙不可及的名字,是同學們口耳相傳的“法大神話”。那時的我渾渾噩噩,從未想過有一天會走上學術道路,更不敢奢望能與張老師有現實的交集。

我第一次翻讀《民法學原理》,隻是因為它是當時的指定教材。可試讀之下才發現它是如此清新奇趣,不僅不同于我讀過的任何教科書,也完全不同于我讀過的任何書。從此,“民法”這兩個字在我的心中開始變得熠熠生輝。二十多年過去了,仍未有第二本書能讓我感受到如此強烈的沖擊。至今它也仍是我在手邊随時查閱的案頭書。

研究生階段,我确實下了苦功讀書,但也隻是單純地想做好手頭的事情,并沒有奔着考博的方向準備。直到研三,周圍的同學都在忙忙碌碌地實習求職,我才猛然意識到,原來我并不想離開學校。正在一籌莫展之時,聽聞張老師被學校返聘為博士生導師,心中模模糊糊的念頭才終于清晰起來:我想讀博士,而且想讀張老師的博士。幸而有我的碩士生導師朱慶育老師引薦,我才戰戰兢兢地向張老師表達了讀博的願望。複試時張老師問我為什麼讀博,我居然直楞楞地答道,“因為學了德語,如果不讀博的話,就浪費了”,這回答令張老師有些哭笑不得,但最終老師還是同意收我入門為徒。

研三暑假,張老師布置給我的第一份作業,是自己重新翻譯雅科布斯《十九世紀德國民法科學與立法》的後記《物權契約存在嗎?》。張老師告訴我這是值得一讀再讀的好文章,應該自己翻譯學習。為此,張老師還特地囑托在德國留學的一位師兄找來了原文。那是我第一次翻譯德語論文,當時隻是認為老師布置的作業就要完成,竟也硬啃了下來。或許正是因為這次高壓曆練,準備博士論文時面對海量的原文文獻,我擔心時間緊張,但并未真正犯怵。

博士一開學,張老師就要求我每周向他當面彙報學習情況,并幾乎每周都抽出整整一個下午指導我的學業。直到自己從教,我才體會到這是何其不易。張老師說,比起“教練員”,導師更像“守門員”,不能手把手教你怎麼做,隻能一次次把你踢來的球擋回去,訓練你發現自己的問題,在不斷的糾錯中前進。

在一次次的面授中,張老師教導我,博士生的任務就是完成博士論文,雖然博士有三年,但絕不能博三才開始準備論文,而是一開始就要确定選題,然後用三年的時間做好這件事。博士論文不是“長篇碩士論文”,碩士論文可以是應用研究,但博士論文必須在抽象理論層面提出問題,有理論體系層面的創見。學術論文重要的是論證不是修辭,所以要去繁就簡,論證上要用“奧卡姆的剃刀”删掉一切冗餘,表達上要擰掉所有水分。

在張老師的指導下,博一我就順着興趣選定“占有”作為博士論文的問題域。也正是因為早早地定下論題,博二在德國留學的一年才不至于荒廢失序,而是笃定地深挖“占有”的文獻。我與德方導師Okko Behrends教授的交流也一直圍繞“占有”問題展開。隻是越往深處挖掘,就越像撒出過大的漁網而收不回來,博二暑假我不得不向張老師申請延期畢業。但張老師回複說,好的博士論文選題值得研究一生,畢業後可以繼續鑽研。确如張老師所言,我的博士論文隻是一個暫時的句号。

畢業十二年過去了,我的博士論文一直沒有出版,因為在我心裡它還沒有真正完成。可惜老師再也看不到它成稿的一天了……

學生吳香香 泣拜恩師

2022年1月23日


附件:《張俊浩先生給法大校友張宇的回信》

編按:這封信寫于2008年,凝練地表達了張老師對學術論文的基本見解。


張宇同志:

大作讀過,覺得你寫作它下了不小功夫,總結了幾年來的審判經驗,讨論了一些非常重要的合同債法問題。這些優點就不多說了:因為你要我做的是提意見。

此文若謀發表,似嫌篇幅過大,目前難有能夠容納如此數量的刊物供你投稿。故建議将其拆分,然後逐一寫出。

其實,你這篇文章論述了多個問題,直白地說,犯了“多主題”的毛病。我們知道,一篇論文隻能讨論一個基本問題,就如訴訟中一個訴隻能解決一個糾紛一樣。你目前論文并沒有提煉出基本問題,而是停留在一個“債不履行糾紛中期得利益的定量分析”之類的領域。須知:領域還不是問題。務必找到基本問題,方有必要去寫一篇論文,也才有話可說,也才能夠設法證明自己的問題。目前我們中國大陸的民法界,能做到這一點的論文其實并不多。這話可不是我說的,而是我過去指導過的一個學生、目前在《法學研究》作編輯的人說的。他對我說,幹編輯工作,最大的苦腦是來稿中很難發現具有基本問題并且能夠予以解決的文章。我們把話說回來,就你的論文看,有關債不履行所導緻的期得利益之定量分析,還隻是一個領域,而不是問題。故需要從中找一個真實的、理論上未解決的、有價值并且依自己目前的實力短期内經努力能夠解決的問題。我看,如果從你目前讨論的領域,拆出諸如“債不履行所緻期得利益應屬不履行責任的應有之義”(即讨論期得利益屬債不履行責任之範圍的道理。當然這非空中論道,而是解讀出民法規範中早就存在此項制度,隻是我們肉眼凡胎,視而不見罷了)、“期得利益的構成要件之探讨”、“期得利益定量分析須斟酌的約束條件”(即研究此一制度的約束完全問題),等等,就可以寫成漂亮的文章。你想不想試試呢。學術論文的寫作,是有一定要求的,一定要把道理說得自園,使人不得不接受你的結論。這象律師發表的代理或者辯護意見,目的是使承審法官不得不接受,而無從反駁。學會寫學術論文,是需反複訓練才能達成。我自己不敢說已經學會,但年紀大了,知道深淺了,可以告訴你一定要學會,而且隻要努力,也是可以學會的。

意見的第二個,是碩士學位論文須體現“綜合”。而要綜合,便需占有大量素材,目前的素材尚嫌單薄,不敷綜合之需。

意見的第三個,是讨論有關期得利益定量分析方面的問題(須提煉),那麼,關于雙方違約、損益相抵及過失相抵等等,便須具體化,因為在債不履行所緻的非期得利益損害的定量分析中,也存在這些問題。故讨論期得利益,便須讨論這個領域中雙方違約、損益相抵與過失相抵有什麼特點。

意見的第四個,是目前三章結構中各章之間的關系,似不通順,例如第三章與第二章的關系,似乎分得不很清楚。便若決定将論文拆分重寫,那麼就不必考慮這個問題了。

還有一個知識方面的問題,是美國不存在聯邦一級的民事立法。你所舉的《合同法重述》也不是立法,而是民間(即美國法學會)的意見。

拉拉雜雜地寫了一大篇,可能把你搞糊塗了。其實,關鍵是意見的第一條,即建議将目前的論文拆分,再思考,看其中有沒有已經比較有心得的東西,或者有沒有經過思考能夠論述清楚的問題。如果有了,再編寫大綱,就象人們蓋房子先畫設計圖那樣地去編寫大綱,要在大綱層面上把問題證明清楚。到此時,方動手去寫。這樣的話,如果寫五六千字的文章,恐怕一天也就寫出來了,而且道理能夠說清楚,也就是有邏輯。關鍵在學會編大綱。

以上意見,未必對,更未必對你有什麼幫助。僅供參考而已。


張俊浩


分享到: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