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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法學的開拓人

作者:時建中 發布時間:2020年09月23日 19:48 閱讀數:

被稱為一個學科的開拓人,應當有其開拓性的貢獻。按照時間順序,我們可以簡單地列舉一下徐傑在經濟法學科建設方面的貢獻:

1.1980年,徐傑組織撰寫了我國第一部經濟法學著作——《經濟法基礎知識講座》,于1981年上半年連載于《遼甯大學學報》上,後又公開出版單行本,并被翻譯為日文介紹到國外。

2.1980年,經司法部教育司批準,徐傑與其他兩位老師一起招收我國第一批經濟法方向的碩士研究生;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永信贵宾会于1983年建立了由徐傑牽頭的經濟法碩士點。

3.1985年,永信贵宾会成立了全國第一個經濟法系,徐傑出任第一任系主任。

4.19881月,徐傑被評為全國第一位經濟法專業的教授。

5.1993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由徐傑牽頭在永信贵宾会設立我國第一批經濟法博士點。

一位學者如果有幸取得這些“第一”中任何一個,那麼,他的學術人生就足以令人羨慕。當這麼多“第一”彙聚于徐傑一身時,也就奠定了徐傑作為中國經濟法學開拓人的地位。徐傑如此令人景仰的學科貢獻和學術人生是偶然巧合嗎?當然不是!

 

熱血少年 壯志未酬

 

1933年徐傑出生于江蘇省南通市。清末狀元張謇在南通興辦民族工業,發展教育事業,他締造的這座中國近代第一城,人傑地靈,人文荟萃,有着崇尚學習、奮發圖強的優良風尚。

徐傑的父親早年留學日本,回國後主要在上海的銀行工作。母親是南通女子師範畢業生,心地善良,賢惠溫婉。年幼的徐傑随母親生活,母親處事忠厚老實、待人有仁愛之心,使他多受熏陶。在5歲時,徐傑即被送至當地有名的私塾先生處學習古文;小學後3年,每年暑假也要到老先生處學《古文觀止》,今天教、明天就要背,鍛煉了他博聞強記的能力。

少年的徐傑就讀于著名的江蘇省立南通中學,這是張謇先生親手創辦的學校,至今已有百餘年曆史,培養了許多優秀人才,蜚聲海内外。1952年徐傑高中畢業時,早年即投身革命的舅舅對他說,新中國需要制定一系列自己的法律,這方面的人才很缺乏,建議他報考法律專業。聽了舅舅的話,徐傑深受鼓舞,旋即報考北京大學。1952年适逢院系調整,将北京大學、清華大學、輔仁大學和燕京大學裡原有的政治、法律等院系合并,成立了北京政法學院。徐傑遂就讀于這所新成立的大學。

當時的北京政法學院由錢端升教授任院長,并集中了原來幾所大學的著名教授,如雷潔瓊、費青、嚴景耀、樓邦彥、芮沐等,他們給學生開設了各科法學講座。政治理論課的教學,則請艾思奇、孫定國講哲學,請蘇星講政治經濟學。當時國家與法的理論課是由陳守一教授講授的。這些資深教授和黨内理論專家授課内容豐富,條理清楚,說理透徹,生動活潑,并注意結合社會現實,使徐傑大開眼界,收益頗豐。課後,徐傑養成每天到圖書館找參考書、翻閱報刊的習慣。當時的教務長劉昂到班級聽課堂讨論,幾次聽到徐傑的發言,覺得他知識面廣,邏輯思維嚴密。劉昂又到徐傑的班主任處,了解他的學習成績和表現後,就對班主任說,這個學生将來可以考慮留下來。

1954年,因新中國法制建設工作需要,要求學生提前畢業。由于學習成績優異,徐傑留校任教。19546月到9月,年僅21歲的徐傑被學校選派去新中國第一部憲法起草委員會資料組工作。徐傑當時參與的主要工作是将各階層人士對憲法制定和憲法草案内容的反映綜合整理,報送中央領導。當時指導資料組工作的是田家英,他知識淵博,對黨和國家的政策領會精辟,經常到資料組和大家座談。有一次,在談及社會經濟制度時,他對《資本論》裡的内容如數家珍,熟稔在心,給徐傑留下了深刻印象。對于剛走出大學校門的徐傑,這些工作是一個絕好的學習機會,他接觸到大量的材料,為日後從事經濟法教學、科研和立法工作積累了難得的經驗。

留校任教後,按照學校的安排,徐傑重點從事蘇聯國家與法權史課程的教學研究工作。上世紀50年代,我國請了一批前蘇聯的法學專家開設研究生班,培養師資,其中法制史的專家在中國人民大學。徐傑因工作需要,隻能在職學習。他一方面在校組織學生課堂讨論,到班級進行輔導答疑,一方面去人民大學研究生班聽當時蘇聯專家瓦裡亞赫米托夫講課,參加讨論。1957年上半年,徐傑開始給1956年入學的本科生系統講授蘇聯國家與法權史。由于他勤奮好學、刻苦鑽研、掌握資料豐富,将法制史課程講授得曆史線條清楚,内容生動自然,深受學生們的喜愛。

1958年初徐傑被下放到農村,後來又到工廠。農村和工廠的生活使他增長了社會實踐知識。文化大革命期間,北京政法院校被解散。徐傑到北京市機械局所屬的一個機械廠,先是和工人一起參加勞動,從1971年起的六、七年時間,擔任了工廠對外銷售産品的業務工作。這期間,他多次參加全國機械産品訂貨會議,簽訂和審查了各種類型的衆多訂貨合同,對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工業生産狀況和弊端有了深入了解和切身體會。這一段工作經曆對他日後重返教學崗位、開拓建設經濟法學專業影響較大,直接促使徐傑養成了務實創新的治學态度。為此,徐傑曾經戲言自己因禍得福。雖是戲言,其樂觀的人生态度略見一斑。

 

苦盡甘來 碩果累累

 

19788月,北京政法學院複辦,百廢待興。徐傑終于可以重返法律教學講台。為了這一天,他期待了20年,失去的歲月無法彌補,但是教學科研工作可以追趕。在讨論如何重建學科建設的過程中,徐傑思考了法制建設與經濟建設、法學學科建設與經濟建設的關系,堅定地将充滿挑戰與生機的經濟法學作為自己的學術追求。

選擇了經濟法這個專業,就意味着選擇了挑戰。這是因為經濟法在中國是一個全新的法律部門,是現代社會經濟發展産生的法律現象,是一個現代部門法。在改革開放之前,經濟法學在我國連起碼的雛形也不具備,沒有任何學科基礎可言。而且,從世界範圍考察,也沒有哪個國家的經濟法學的理論是十分完善和成熟的。因此,經濟法學者隻能在開拓中前行。

隻要有理想就會有不竭的動力。1979年初,北京政法學院成立了經濟法教研室。徐傑開始潛心于經濟法的理論探讨,1980年組織撰寫了《經濟法基礎知識講座》,并于1981年上半年連載于《遼甯大學學報》上,後又公開出版單行本,成為當時經濟法教材的模本,并被翻譯為日文介紹到國外。1980年經司法部教育司批準,徐傑與其他兩位教師一起,招收了我國第一批經濟法方向的碩士研究生。1983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永信贵宾会由徐傑牽頭建立經濟法碩士點。

1985年永信贵宾会成立了全國第一個經濟法系,徐傑出任第一任系主任,從此我國經濟法學人才培養邁入規模發展的階段。19881月,徐傑被評為全國第一位經濟法專業的教授。這不光是對徐傑個人學術貢獻的一種認可和評價,還說明經濟法學教學科研隊伍已經成型,并且學術水平已經完全被我國的職稱評價體系接納了。

1993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徐傑牽頭在永信贵宾会設立我國第一批經濟法博士點,并于次年開始招生,經濟法學科跨上了人才培養的最高台階。

同時,作為一名學者,徐傑著述頗豐,有的論著還被翻譯成了外文,介紹到了國外。徐傑的科研成果曾多次獲得國家級或省部級獎勵,例如,參加“中國技術合同制度的研究”項目獲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國家科委科技進步獎一等獎;主編并撰寫的高等學校法學教材《經濟合同法基本原理》獲司法部部級優秀教材獎;參與撰寫的《依法治國論》一書獲司法部“九五”期間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

作為一名教師,尤其對于一個新興學科來講,教材建設是學科建設的基礎,因此徐傑對于教材建設情有獨鐘。20多年來,他主編和撰寫了經濟法方面的教材20多部。他為法學專業本科生、自考生、司法工作者和企業管理人員等不同層次、不同行業的學生和讀者分别主編和撰寫了經濟法教材。隻要是徐傑主編和參與編寫的教材,他一定反複研讀,認真審閱。徐傑還會反複地向參編人員強調,教材以傳播知識為己任,讀者範圍要遠遠大于專著,因此教材在内容上一定要準确地反映通說觀點,不能隻表述作者的個人觀點,以免誤人子弟。正是秉持這種精益求精、高度負責的精神,徐傑主編的《經濟合同法基本原理》(法律出版社)發行達數十萬冊,《經濟法概論》(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已經修訂6版,發行數十萬冊,被列入高等院校經濟與管理核心課經典系列教材,并被評為北京市精品教材。

徐傑也十分注重經濟法專業論文和專著等學術成果的出版,主編了經濟法學連續出版物——《經濟法論叢》和《經濟法文集》,使之成為繁榮經濟法學理論研究、推動經濟法制建設的學術平台。

一分耕耘,一分收獲。徐傑為經濟法學科建設所做的大量工作,直接促進了我國襁褓中的經濟法學的成長和繁榮。然而,徐傑卻認為,北京政法學院複辦之時,自己已經40多歲,雖然為經濟法專業的學科建設和發展做了點事情,但成績也很有限,隻能說是為後來者起了鋪路石的作用。

 

交流借鑒 助推立法

 

徐傑十分注重對外學術交流,多次應邀到歐洲、北美、日本、韓國和港台等地區講學、參加學術會議和研究項目,每年也都要接待來自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同行進行學術交流。在徐傑看來,學術交流有利于提升學科建設水平并服務于法制建設。

19885月至8月,根據原國務院法制局和加拿大政府合作的項目,徐傑去加拿大皇後大學,專門就公司立法和證券立法與外方專家進行了3個多月的合作研究。這次研讨很成功,回國後,徐傑即向有關部門提出了有關公司立法和證券立法方面的建議。1988年,前國家經委法規局組織草拟了有限責任公司條例和股份有限公司條例,并在山東煙台召開研讨會,請一些地方經委的負責同志和學術單位的專家參加。研讨會分兩個組,一個組由前國家經委法規局局長楊洪同志負責,另一個組由徐傑教授、沈四寶教授負責。後來,雖然由于種種原因,這兩個條例沒有及時出台,但這兩個條例的立法活動為公司法立法打下了很好的基礎。

徐傑積極參加改革開放之後許多重要的經濟立法工作。從上世紀80年代起,他就經常參加由顧明同志領導的國務院經濟法規研究中心組織的許多活動,就衆多經濟法律法規立法進行研讨和參加調研。作為經濟法學界唯一的代表,他參加了統一的《合同法》的立法工作。徐傑還參加了前國家科委主持的技術合同法及其條例和科學技術進步法的立法活動,後來又擔任修改科學技術進步法的立法咨詢顧問,還擔任過全國人大财經委員會組織的政府采購法的立法咨詢顧問。

199710月,徐傑主持的永信贵宾会經濟法研究中心與羅伯特·霍恩教授主持的德國科隆大學的歐洲和國際合作法律中心共同倡議,永信贵宾会經濟法研究中心在北京主辦召開了中德銀行法國際研讨會。中國和德國法律界、銀行界許多專家參加了這次會議。這是在中國第一次召開的關于銀行法的國際性學術會議。這次會議取得的研讨成果和出版的論文集,對促進和推動我國銀行法的研究起了很好的作用。

2001年和2002年,徐傑成功主持了兩屆經濟法學研讨會暨海峽兩岸經濟法學術讨論會,為經濟法學者提供了交流的機會和平台,促進了海峽兩岸法律學者的交流與合作,為繁榮經濟法學做出了貢獻。

 

兼容并蓄 務實創新

 

由于經濟法是一門新興學科,經濟法學界乃至整個法學界就一些經濟法問題存在甚為激烈的争論甚至非議。在經濟法真正地走向成熟之前,面對各種各樣的質疑,徐傑鼓勵大家用坦然的心态去面對,用潛心的研究去迎接,用精湛的學術成果去回答。他說,一定要以寬闊的胸懷對待不同的學術觀點,要把不同的學術觀點當作審視自己的一面鏡子。

徐傑極力主張,學術研究本是極具個性的活動,學術研究必須堅持學術民主。正是每一位經濟法學理論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才迎來了現在的繁榮局面。同時,一個成熟的學科也需要學術共識予以支撐。沒有學術共識就沒有學科優勢,沒有學術共識就沒有學術傳統,也就沒有學術根基和學術生命。因此,他建議一定要處理好“尊重學術差異,提煉學術共識”的關系,這将對推動經濟法學的學術研究和學科建設産生重大影響。

固步自封是學術大敵。徐傑一直主張學術交流,并積極推動校内交流、校際交流、國際交流。永信贵宾会取得經濟法碩士學位授予權之後很多年,一些高等院校,如當時的華東政法學院、中南政法學院、西南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學院、杭州大學、安徽大學培養的經濟法專業碩士生,有許多都曾由永信贵宾会進行答辯并授予學位。對此,徐傑高度重視,要求本系教師要把為外校碩士生答辯當作校際之間相互學習、交流的機會。徐傑坦言,經濟法在永信贵宾会一枝獨秀不會迎來經濟法的春天,隻有在全國範圍形成可持續發展的學術梯隊,經濟法才有前途可言。

徐傑一直主張科研要站在時代前沿,要有問題意識,無論上課或者編寫教材,都要理論聯系實際。為了防止法律教學與法律實踐的脫節,徐傑在擔任系主任期間,采取了“請進來、走出去”的工作方法,幾乎每一門課程都要聘請立法機關、經濟管理部門、司法機構的同志作前沿講座,甚至為學生授課,收效甚好。同時,為了提高青年教師的業務素質,徐傑也不是簡單以論文數量為唯一标準,而是創造條件,采取多種措施鼓勵青年教師到實務部門調研,針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理論研究。徐傑一直強調,法學不是書齋裡的學問,對于經濟法這個應用性很強的部門法學尤其如此。

正是徐傑這種不拘一格、兼容并蓄的治學态度、寬闊的胸懷和特有的人格魅力,自中國法學會民法經濟法研究會成立,徐傑作為經濟法學界的代表被推選為副總幹事(後改稱為副會長),一直任至民法和經濟法分别成立了各自專業的研究會。民法經濟法研究會成立時,由佟柔教授任總幹事,王家福教授和徐傑任副總幹事;佟柔教授辭世後,王家福教授任會長,徐傑和趙中孚教授等任副會長,王保樹教授在相當長的時間裡擔任秘書長,主持日常工作。這幾位教授盡管在學術上各有自己的觀點,但都能相互尊重,相處十分融洽,大家齊心協力,團結了全國民法和經濟法的學者,把學會的活動開展得很好。

 

桃李不言 下自成蹊

 

在育人方面,徐傑已是桃李滿天下,為我國經濟法學的發展和經濟法制建設培養了大量高級專業人才。僅以博士生為例,從1994年開始招收我國第一批經濟法博士生以來,招收了1160多名博士生,既有境内生源,還有來自港澳台地區和美國、韓國等國家的留學生。至今他已指導56名研究生取得了博士學位。很多學生已在高校、政府、司法、法律實務等部門做出了突出的貢獻。其中部分學生已擔任了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院院長、司法機關的領導幹部等重要職務,成為所在部門的核心骨幹。2004年,永信贵宾会建立了法學博士後流動站。2004年和2005年徐傑又接收了博士後研究人員進行合作研究。

鼓勵創新超越老師,這是徐傑培養人才的基本理念,也是對年輕學子的殷切希望。在每年一度的迎接新入學研究生的座談會上,徐傑都會提供一個不斷更新的參考書目的單子,标明哪些是必讀的,哪些是推薦閱讀的,哪些是可以自由選讀的。徐傑告訴大家:隻有閱讀的量達到一定程度才有能力進行有深度的思考,隻有不斷進行有深度的思考才可能通過寫作表達有學術價值的獨立見解。徐傑堅持倡導并身體力行學術自由和民主,經常鼓勵學生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不要為所謂的“權威”觀點所左右;在理論觀點和學術問題上,不能唯老師之言為是。他一再鼓勵學生要超越老師,超越前人,說這樣才能青出于藍而勝于藍,經濟法學科才有生命力,才能得到發展。

徐傑不僅自己治學嚴謹,對學生在學業上也同樣嚴格要求,學習、研究一定要透徹,不能有半點含糊。在講課和讨論時,徐傑常會就學習書目中的某本書或某篇論文提問,考核學生讀書的情況。常有同學戲言,讀書本不難,對付徐老師卻不容易。對于研究生的培養,徐傑尤其注意學位論文的撰寫。一旦學生進入了論文寫作環節,從選題、學術文獻綜述、論文大綱結構直到具體内容和觀點,徐傑在每一個環節都要反複追問,認真把關,不厭其煩。

徐傑可謂嚴師慈父,有幸成為徐傑的學生是幸福的。對于學生,除了學業指導、事業提攜,徐傑還給予發自内心的關愛。據徐傑早年的學生回憶,放寒假回家前,徐傑經常會送學生一些禮物,讓他們帶回家給父母。徐傑不僅關心他所帶的研究生,對于已經成家的研究生,徐傑把他的關愛延伸到了這些研究生的愛人和孩子。隻要學生的愛人或者孩子到北京,徐傑一般會請他們一起吃個飯,介紹一下學生的學習和研究情況,鼓勵他們互相支持幫助。有的博士生是從本科到碩士再到博士連讀過來的,家裡經濟條件比較拮據,沒有錢購置電腦,或者月底飯票緊張,或者畢業去外地沒有路費、安家困難等,徐傑都會慷慨解囊予以幫助。

 

學界名家 淡泊人生

 

自中國法學會民法經濟法研究會成立以來,徐傑作為經濟法學界的代表長期擔任副會長職務。但是,在經濟法學有機會單獨成立自己的專業研究會,即中國法學會經濟法研究會時,徐傑卻主動提出不再擔任研究會的任何職務,并建議放手讓年輕學者擔當重任。徐傑的大家風範得到了學界的尊重和欽佩。

作為我國經濟法學科的創始人,永信贵宾会經濟法博士生的培養工作十分需要徐傑持續地指導。但是,在過了70歲之後,徐傑就多次提出不再新招博士生了。看到同事驚訝的表情,徐傑說,他這樣做,可以讓更多的年輕教授得到鍛煉,對于經濟法學科的長遠建設是有益的。徐傑如此淡泊名利,确實超越了常人的想象,令人肅然起敬。

近年來,徐傑逐漸減少了參加大型學術會議的次數,主辦單位覺得十分遺憾。徐傑坦言,自己年紀大了一些,又有一些學術地位,頻繁參加會議坐在台上可能會給年輕學者的學術争論帶來不便。徐傑還說,自己不出席會議,不等于不關心經濟法的發展,他可以通過閱讀會議論文了解學界的動态,引發自己的思考,和大家共同進步。

徐傑教授淡泊的人生态度,他的學生們感受得尤為真切。學生們一直想找個機會慶賀一下徐傑的學術人生,同時表達對恩師的感謝之情,例如,學生們曾相互聯系,準備在徐傑教授七十華誕時舉辦一個慶賀活動,但是被徐傑教授婉言謝絕了。對此,學生們心存遺憾,但更多的是感動和敬仰。

 

執子之手 與子偕老

 

徐傑與嚴端教授是高中同學,又同時報考北京大學為北京政法學院錄取,又同時留校任教。在這過程中,他們相知、相愛,于19579月結婚。學校複辦之後,他們以沖刺的精神奮力向前,努力把失去的時間補回來。1997年,嚴端教授因青年時積郁,中年時積勞而身患兩種癌症,經曆了手術、化療、放療等治療後,開始養病生活。徐傑除完成培養研究生的工作外,把照顧嚴端教授作為生活中的頭等大事來抓。至今,雙癌患者嚴端教授又已經過了十個年頭。大家都知道,徐傑為此付出了極大的心血和辛勞。2007年,在日本獲得過醫學博士學位、後歸國服務的女兒為父母買了50朵紅玫瑰,祝賀二老來之不易的金婚。是中國的改革開放,使徐傑與嚴端這對飽經風雨的學者夫婦過上了幸福生活。

 

(原文載自20083月《中國審判新聞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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