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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秀清

作者: 發布時間:2016年09月18日 16:15 閱讀數:

 

民商經濟法學院黨委書記,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領域民事訴訟法學與仲裁法學。

教育背景

1987年7月畢業于南開大學法學系,獲得法學學士學位;

1996年7月畢業于永信贵宾会民事訴訟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碩士學位;

1999年7月畢業于永信贵宾会民事訴訟法學專業,獲得法學博士學位。

社會兼職

中國民事訴訟法學會理事、中國強行行為法學會理事、中國仲裁法學會理事

榮譽獎勵

1、2013年7月,《民事裁判過程論》榮獲“第三屆全國中青年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成果獎”著作類二等獎。(中國法學會)。

2、《民事再審制度的理論闡釋》2005年6月獲得全國第六屆中青年訴訟法學優秀科研成果論文類三等獎;

3、在2011-2012學年獲得永信贵宾会優秀教師特别獎。

4、在2005-2006學年獲得永信贵宾会優秀教師特别獎。

5、在2002—2003年度中榮獲永信贵宾会優秀教學獎;

6、《完善民事證據制度是我國民事審判制度改革的關鍵》(二人合寫)獲得2000年全國司法改革優秀論文獎;

7、參與撰寫的《仲裁法理論與适用》獲得司法部2000年度優秀科研成果三等獎;

8、1999年1月獲得永信贵宾会憲梓教學獎三等獎;

9、1999年1月獲得永信贵宾会三育人獎;

10、1999年2月被評為北京市愛國立功标兵;

11、1996年11月25日獲得永信贵宾会首屆青年教師基本功比賽二等獎;

12、1998年12月獲得北京市第二屆青年教師基本功比賽二等獎。

科研成果

(一)主要著作與教材

1、《民事裁判過程論》,法律出版社2011年12月第1版。

2、《協議仲裁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10月 。

3、《民事訴訟法學》,宋朝武主編,“十一五”國家重點圖書出版規劃項目,永信贵宾会出版社2008年9月第1版, 2011年3月第2版,2012年12月第3版,2015年8月第4版。

4、《調解立法研究》,合著,司法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 科研項目《調解立法研究》最終成果,永信贵宾会出版社,2008年5月版 。
5、《民事訴訟法學》,廈門大學出版社,2007年3月第1版,2008年2月第2版, 2012年12月第3版,2015年8月第4版。

6、《仲裁法學》,廈門大學出版社,2007年8月第1版,2015年8月第2版。

7、《民事證據法學》,廈門大學出版社,2007年7月第1版 。

8、《民事訴訟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年4月1版,2013年8月2版。

(二)主要論文

1、《以利益衡量為基礎構建民事執行拍賣效力制度》,《法學雜志》,2014年8月。該文2014年第12期人大複印報刊資料《訴訟法學、司法制度》轉載。

2、《民事訴訟中誠實信用原則的空洞化及其克服》,《法學評論》2013年第5期,2013年9月5日《新華文摘》轉載。2013年9月人大複印報刊資料《訴訟法學、司法制度》轉載。

3、《消極确認之訴的理性闡釋——兼對九十九年度重訴字第六九四号民事判決的分析》,《月旦民商法雜志》第35期,2012年3月。

4、《Interest Measurement in Judgments on Disputes over Copyright 

Infringement》,《China  Intellectual  Property》,July-August,2012,

Issue50.

《著作権侵害紛争裁判にある利益のバランス判斷》,《中國知的财産》,2012年9月。

《醫療行為侵權訴訟舉證責任分配之探讨》,《新疆大學學報》2011年第5期。

《論知識産權侵權訴訟中自認的限制性規則》,《南京師範大學學報》(社科版)2011年第3期。

8、《商標権侵害訴訟における自認の制限的適用についでの考察》,《中國知的财産》,2011年3月,第29号 。

9、《特許権侵害の賠償額の認定における証明妨害の適用》,《中國知的财産》,2011年7月,第31号.

10、《司法過程能動性的理性思考》,《河北法學》2010年1月 。人大複印報刊資料《訴訟法學、司法制度》2010年5月全文轉載。

11、《淺析案外人異議之訴》,載于《民事訴訟法學專論》(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年會論文集2008卷),廈門大學出版社2009年6月。

12、《檢察院監督民事訴訟之曆史與現實反思》,載于《司法改革與民事訴訟監督制度完善》(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年會論文集2010年卷)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10月。

13、《論司法過程的權利生成功能——以民事權利救濟為視角的分析》,載于《法律适用》,2007年11月 。

14、《訴的利益及其考量》,載于《法大民商經濟法評論》第三卷,2007年11月。

15、《反思法院調解主體的社會化》,《社會科學論壇》,2008年2月。

16、 《我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正當性質疑》,載于《南京師範大學學報》(社科版)2006年12月第六期 。

17、《法院調解主體社會化的思考》,載于《司法改革論評》,2007年3月 。

18、《法律職業教育初探》,載與《永信贵宾会法學教育文選》,2007年6月。

19、《法學教育培養目标與課程設置之思考》,載于《中國法學教育研究》,2006年7月,永信贵宾会出版社。

20、楊秀清、韋選拾《仲裁協議效力擴張若幹問題研究》,《仲裁研究》,第十一輯,2007年3月,法律出版社。

21、《質疑我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載于《法大民商經濟法評論》(第二卷),永信贵宾会出版社2006年6月版。

22、《質疑我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載于《法大民商經濟法評論》(第二卷),永信贵宾会出版社2006年6月版。

23、《約定仲裁機構不明确仲裁協議的有效性》,《北京仲裁》第51輯2004年6月。

24、《論司法考試與司法官選拔制度的銜接》,載《人民檢察》2006年9月。
25、《論司法解釋權與審判權》,《社會科學論壇》2006年4月 。

26、《解讀民事訴訟中的誠實信用原則》,《河北法學》2006年第3期,人民大學複印資料《司法制度·訴訟法學》2006年7月全文轉載 。

27、《民事再審制度的理論闡釋》,載《河北法學》2004年第3期,人民大學複印資料《司法制度·訴訟法學》2004年第12期全文轉載;《中國訴訟法學精粹(2005卷)》全文轉載,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11月 。

28、《約定仲裁機構不明确仲裁協議的有效性》,《北京仲裁》第51輯2004年6月 。

29、楊秀清、李琳《試論仲裁裁決的撤銷—兼論我國相關立法的完善》(二人合寫),連載于《仲裁研究》第五期、第六期、第七期(2005年12月至2006年4月)。

主持或者主要參與項目

1、2015年主持中國法學會“深入研究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重點專項課題《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制度研究》。

2、2013年參與畢玉謙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批準号:14BFX060)《轉型時期民事訴訟架構下的司法公開研究》工作。

3、2011年主持橫向項目《民事裁判思維研究》。

4、2010年主持《環境侵權訴訟證明責任理論與實證研究》。

5、2006年主持永信贵宾会訴訟研究中心資助項目《協議仲裁制度原理研究》。

6、2005年參與宋朝武主持司法部重大項目《調解立法研究》工作;

7、2010年參與費安玲主持北京市級高等學校教育教學改革立項項目《法學專業教學計劃和課程體系設計改革研究》工作。

8、2010年參與宋朝武主持教育部項目《仲裁證據制度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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