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經濟法學院外事辦公室是學院執行涉外政策、協調國際合作與交流事務及港澳台事務的職能部門。
崗位職責:
1. 起草學院外事工作發展規劃;
2. 組織協調學院外事活動;
3. 洽談、實施與管理學院國際合作項目;
4. 協助各研究所聘請外國專家并進行院級管理;
5. 協助各研究所申報及組織國際學術會議;
6. 組織師生申請國際合作與交流處發布的項目;
7. 學院師生因公出國(境)管理;
8. 協助各研究所及師生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
9. 與港澳台合作與交流事務的管理。
10. 其他外事相關工作。
負責人員:顔晶晶
辦公電話:58909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