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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作者: 發布時間:2016年09月18日 14:40 閱讀數:

研究生工作辦公室是民商經濟法學院行政機構之一,在院黨委、行政班子領導下負責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培養、學位、思想政治教育、就業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研究生管理工作順利開展。
  一、崗位職責
   1. 民商經濟法學院碩士、博士研究生(包括港、澳、台及留學生)招生工作,主要包括:第一、根據教育部及學校關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協助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訂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細則;第二、根據研究生院核定的招生規模,協助學院各專業學科制定本學院各學科、專業的招生方案,編制招生專業目錄,報研究生院備案;第三、協助各專業學科完成碩士與博士研究生招生複試中的各項事務性工作;第四、開展招生宣傳、咨詢和解釋工作。
2. 研究生的教學管理服務工作,主要包括:第一、協助各專業學科完成各層次研究生培養方案和培養計劃的制訂、修訂和執行;第二、協助各專業學科完成導師和碩士研究生的雙選工作;第三、研究生課程安排、協調、考務及日常教學管理工作。
3. 研究生中期考核與學位論文開題工作,主要包括:協助各專業學科完成碩士與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與學位論文開題工作,落實在研究生課程學習基本結束後,進入學位論文之初,對其課程學習和科研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和評定工作。
4. 碩士、博士學位工作,主要包括:第一、對碩士、博士學位申請者的資格予以審定;第二、收取碩士、博士學位論文,協助各專業學科完成答辯委員會和各種答辯程序的審批、辦理答辯事宜、核發答辯材料;第三、學位信息管理;第四、研究生學位檔案的監督、檢查和歸檔工作管理;第五、組織研究生參加學位授予;第六、組織研究生優秀論文的評選上報工作。
5. 導師認定工作:配合院學位分委員會組織碩士研究生導師和博士研究生導師資格認定工作。
6.做好研究生院與學院各專業學科之間的上傳下達,保證學校研究生院的各項政策在學院順利落實。
7. 完成學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員: 張又 徐兢冉 李航 周慧 黃曉春
辦公電話:58908189、5890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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